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)和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),《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(沪财发〔2018〕8号),《关于延长〈关于印发《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的通知〉有效期的通知》(沪财发〔2023〕8号)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)和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),《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(沪财发〔2018〕8号),《关于延长〈关于印发《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的通知〉有效期的通知》(沪财发〔2023〕8号)。